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省委、省政府《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天峻县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退役军人局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年,机构改革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因省、州主管业务部门还未下发,导致权责清单0项。二是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助推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对全县乡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站点牌匾74块,印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的通知》,全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并解决办公室用房3间,争取县级财政资金15.08万元用于采购办公室设备。四是做好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工作。目前,全县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人。五是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通过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医保、税务、财政五部门登记、初审工作,初步测算,涉及退役士兵24人,共需基本养老保险金额52.13万元。六是切实抓好优抚工作,促进优抚工作落实。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为我县2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年年度优抚资金共约31.万元(第一二三季度25人、第四季度23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47.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学费补助资金约0.19万元;发放浙江援青“红船关爱”资金1.2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医疗门诊补助资金元。七是扎实开展优抚对象年度审验服务工作。坚持以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原则,通过“面对面、零距离”方式,采取工作人员随时审验和上门入户特殊审验方式开展审验工作。取消2名不符合人员享受资格,准确完成了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库的更新,全面掌握了优抚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状况,为在全年工作中更好的关心关爱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供了详实的信息保障,也为今后优抚事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八是做好年征兵工作。我局把每年的征兵工作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动员适龄青年参军入伍,配合县人武部做好全县的征兵工作并举办新兵欢送仪式,保证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年新兵入伍2人。九是切实履行红色教育职能职责。在全社会营造铭记英烈、学习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清明节、国家公祭日除在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外,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认真履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基因活动作用。十是圆满完成年第一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通过疗养活动,优抚对象纷纷表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提升了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也让他们自己有更多的获得感。十一是为纪念中国人民 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我县参加过抗美援朝现扔健在的英雄发放“抗美援朝纪念勋章”,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的祝福,牢牢铭记历史,时刻不忘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加大创新社会治理力度。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完善建设退役军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推进落实“三统一”、有效期、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适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华、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依托门户网站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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