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提出省政府制定出台的《青海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是我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对于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把握《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为实现行政执法业务平稳过渡,相关执法工作顺利衔接。意见还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组织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后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业务专项培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建立适用规则和制定裁量基准过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力量专门协调推动。要求法制机构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督促,全面展开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后,及时将工作重点调整到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上来,切实纠正行政执法程序运行、裁量基准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依法行政。

(省政府法制办)

《青海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2月10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4号令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实施〈青海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意见》。

为促进《办法》的有效落实,意见还指出《办法》是全省各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规范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普遍适用以及必须共同遵行的通用规则和规范性规定,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促使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定要求内更加合法合理、更加公正公平、更加清楚明确地实施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明确要着重抓好清理执法主体和依据、建立健全适用规则、制定完善裁量基准、推进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现行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办法》等关于行政执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制定相关适用规则,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缩小裁量空间、增加裁量刚性、限制裁量自由。同时,要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告知、听证以及行政执法职能分离、重大或者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建设,确保行政处罚操作规范、裁量定位准确,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更加透明、监督制约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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