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了解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经营形式的特点,听取了电商企业对工商部门网监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掌握了电商新领域的发展诉求,明确了下一步监管和服务的重点及难点

青海省工商局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高效,省工商局消保处、市场处、12315执法指挥中心和省消协,联合辖区工商部门,结合具体涉网业务职能,重点对相关电商企业落实新《消法》无理由退货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其履行社会、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觉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指导

为了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网络市场监管,近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人员深入全省较具规模的青海商务网、美团西宁、窝窝西宁和中国特产网等4家第三方网络交青海省科技厅厅长易平台和团购网站开展了联合检查指导,取得了良好成效

执法人员向电商企业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和《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等宣传资料并重点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进行了解读和释疑

为了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执法人员对电商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了分析,查找出存在的问题27条,主要表现为7大类:如平台内消费纠纷和解、消费维权自律、不良信息处理、信用评价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身份审查和登记不细不严不实;存在哄抬团购销量造成热抢假象和虚高标价的问题;存在利用青海地方税务局网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情况;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未进行区分和标记检查中,强调行政指导服务,填写检查评价表,从12个方面掌握了电商企业的经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行政指导告诫书2份、行政指导建议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或加强自查自纠

同时,通过检查指导,协助电商企业成立了4家消费维权联络站,及时做好网购消费纠纷的处理和调解维权站的设立和送法上门、温馨指导的做法,深受电商企业好评,他们认为与工商部门的主动联系还不够,这次检查指导使他们对依法开展网络经营带来了满满的自信和鼓励他们表示,在工商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进一步做到诚信经营,努力建立良好的网络维权机制,打造企业良青海省政府门户网好的社会形象(搜狐焦点网西宁站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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