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严禁销售哪些食品,校园周边能设置售酒网点吗?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查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未成年人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把未成年人饮食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协调与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以校(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临时看护机构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纠自查,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频次,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管理;

严禁学校周边销售高油高盐高添加剂的辣条(调味面制即食面制品);

严禁在校园周边推销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改善生长发育3种功能的保健食品;

严查夸大功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的行为;

严查食品销售店未经许可擅自增加烤肠、关东煮、饮料冲饮等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餐饮加工制作不规范、食品原料和成品未妥善贮存、未按要求留样等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和电商平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其余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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