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解决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不占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共55名,限男性45名,女性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3、年龄: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年3月12日以前出生的);

4、本市户籍,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或控制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有过吸毒史的、纹身的;7、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公示、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年3月13日9时至年3月19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00)。

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二寸)进行报名。

(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通用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为综合卷,满分为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在青海长安人才网进行查询。(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面试采取集中统一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在青海长安人才网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经笔试、面试后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后,送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海长安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宁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现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等保险金后工资待遇为元/月+绩效工资元/月。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学历等事项的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加分政策:符合退役军人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8号(市交通运输局一楼)。

乘车路线:乘9路、16路、25路、31路、37路、69路、72路、82路、85路、路、路公交车在气象巷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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