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采砂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竞磋(货物)-)”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采砂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00万元整

四、项目要求

临时采砂场进行设备采购,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为:.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

1.起止时间:年10月18日至年10月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现场洽购。

3.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室;

5.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现场洽购: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10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7.磋商时间

年10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8.磋商及开标地点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室)

七、采购人及联系人

采购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联系                                    

          

来源: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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