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县智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民和县智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深圳振东公招(货物)-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智能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人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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